我的問題是關於兩種方式來傳遞一個函數的參數之間的差別不是調用參數的影響是什麼,而調用函數
例如
function1(obj1, obj2, obj3, obj4, obj5)
或
function1(arg1=obj1, arg2=obj2, arg3=obj3, arg4=obj4, arg5=obj5)
是否有規則/公約/文件?
我可以看到至少2分的情況下,第一種方式是不是很大
- 如果我們要添加一個新的參數,我們被迫將其在列表的末尾添加,這可能不是很大對於常識(因爲我喜歡將參數集中在一起)
- 帶有默認參數的參數必須放在列表的末尾,否則即使使用默認值也必須輸入它。
對此有何意見?
在這個問題不可避免地以投票方式結束之前,我會指出,恕我直言,認爲唯一可能的風格是(a)永遠不會命名參數或(b)始終命名參數。你可以做到這一點。 – joran
我的問題是關於利弊,或者我們何時可以安全地不使用名稱參數 – RockScience
爲什麼這個問題不符合條件? – Rock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