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的規則應該統一第一個參數與列表中的第三個元素。該列表是規則中的第二個參數。如果沒有第三個元素,這應該失敗。SWI-Prolog規則
經過很多例子和困惑,我創建了這條規則。
third(X,[_|T]):-
[_,Y] = T,!,fail,
(Y,X).
所以我的理解,我認爲是不正確,將集合Y到列表T的第三個要素,因爲T爲初始列表的尾部。然後它會統一Y及其X.
仍然困惑的代碼,「統一」這些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