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教程有點誤解。這裏是從它削減:當「return x」被允許時,爲什麼必須使用「this.x = x」?
public class Test {
private int id;
public int getId() {
return id;
}
public void setId(int id) {
this.id = id;
}
}
無論如何,我不能理解的是如何引用id。例如,我可以看到,在getId方法中,我可以直接訪問以前定義的ID,只是說返回ID。但在setId方法中,先前定義的id被稱爲this.id,而方法參數是id。
現在,如果在get方法中會出現「return this.id」,那麼我會理解所有的東西。但目前我感到困惑。我假設,如果我會在集合方法中返回id,我會返回參數,而不是類定義的id。 所以最後,類定義的id可以通過只輸入「id」來接受,除非有一個參數傳遞給同一個名字?這聽起來有點奇怪,我錯過了什麼?
'所以最後,類定義的id可以通過輸入「id」來接受,除非有一個參數傳遞給同一個名字?這聽起來有點奇怪,我錯過了什麼?「其實聽起來像你已經理解了。第二個'id'不一定是一個參數,它也可以是一個局部變量。 (在setId方法中聲明爲int i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