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爲綁定JavaScript中的點擊事件是通過使用node.onclick
來完成的,Chrome/Firefox似乎同意我的觀點,但我看到它被3人寫了4次,因此它不會是我寫的.onClick
here懷疑這是巧合。onclick或onClick?
那麼,爲什麼人寫onClick
當它不工作?
UPDATE:有兩個很好的解釋;我不知道哪一個是最合理的,所以我會在明天接受基於民意投票的答案。
我認爲綁定JavaScript中的點擊事件是通過使用node.onclick
來完成的,Chrome/Firefox似乎同意我的觀點,但我看到它被3人寫了4次,因此它不會是我寫的.onClick
here懷疑這是巧合。onclick或onClick?
那麼,爲什麼人寫onClick
當它不工作?
UPDATE:有兩個很好的解釋;我不知道哪一個是最合理的,所以我會在明天接受基於民意投票的答案。
因爲某些瀏覽器(取決於DOCTYPE)可耐受的直列onClick="something();"
屬性的......這似乎已經普及了一下,連成JavaScript的問題,它不工作,因爲案件事宜。
此外,專門計算器......人們使用它的問題......嗯,大部分的時間,他們就不會問一個問題,如果他們的代碼工作:)
嗯,我想過,但是......它傳播了多大? – 2010-12-07 19:28:44
@Gabi - yup,根據我所看到的所有問題以及同一用戶使用的內聯屬性,這是我能夠得出的最佳結果。 – 2010-12-07 19:30:14
該死的。 「編程爲錯誤」的另一個例子。 – 2010-12-07 19:30:24
這只是大多數瀏覽器HTML屬性不區分大小寫,但JS區分大小寫。 onClick將在html中工作,但如果您要在JS中定義處理程序,則需要使用小寫的onclick。
在這種具體問題,我使用「的onClick」因爲原來的問題有它的這一精神,我嘗試儘可能少的有機磷農藥代碼可能換作一個解決方案,使他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了自己的錯誤。
駱駝情況下是無效的技術上,雖然我一般都喜歡駱駝。坦率地說,當我看到這種方法時,它總是讓我很煩惱,因爲我認爲「jQuery在哪!」。
它是世界上嚴重流行,我看到它在源中的所有時間。
我編輯的引用的問題我的答案,以適應,謝謝指點出來。
@Nick Craver幾乎都有它確定下來,有我的投票;我只是想增加我的想法。
我認爲這是onClick
經常用在對話中,因爲它更具可讀性,並且作爲我們之前的所有小於HTML的老習慣。但是,在代碼中 - 無論是JavaScript還是HTML,onclick
都是正確的,並且是唯一的出現方式。即使您使用的是較舊的HTML文檔類型,也要堅持使用小寫字母。如果你更新到更嚴格的文檔類型,你會很高興你的代碼不需要檢查的情況下。
還有一件事要補充:如果使用舊的XHTML DOCTYPE,則所有屬性必須爲小寫。 – Raptor 2014-08-26 09: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