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方法需要List<Foobar>
和Foobar
作爲參數。 Foobar是一個具有私有變量,構造函數和操作數據的方法的常規類。爲什麼我有時必須通過參考和其他時間不通過類?
我修改了在方法中傳遞的兩個實例,但由於某種原因,我必須通過Foobar關鍵字ref
,否則在方法完成時更改不會粘住。我不必爲清單做這件事。
我在編程中最近幾次注意到了這一點。通常,在將類的實例傳遞給方法時,修改它將更改實例,但有時不會,並且需要使用關鍵字ref
來更改爲stick。它在工作時似乎相當隨意。有人知道爲什麼嗎?
Foobar是類還是結構? – cordialge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