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過很多關於對象,類和實例的帖子,並且變得有點困惑。我需要澄清下面的例子。OOP - 對象和實例
說我創造一個遊戲,它有三個菜單:
- 主菜單,
- 一級菜單
- 選項菜單。
現在說我定義一個名爲GameMenu
類,因爲這些菜單將有標題和說明和按鈕等..然後我實例使用這個類,例如我的菜單:
MainMenu = GameMenu();
LevelMenu = GameMenu();
OptionMenu = GameMenu();
而且我通過爲標題和按鈕標籤,這樣的括號內的參數 - 在這個例子的情況下我是說得很對,我class
是GameMenu
,我objects
統稱MainMenu
,LevelMenu
和OptionMenu
,和我instances
是一個特定對象,以MainMenu
是一個實例,OptionMenu
是一個實例,LevelMenu
是一個實例。
即是教我的東西,但是這意味着對象和實例是在這種情況下,術語對象和背景互爲同義詞這不是我讀完全一樣的東西?
長話短說,分別是object
和instance
術語同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