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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C++編程的初學者,我對如何將對象的類傳遞到另一個類感到懷疑(愚蠢,我認爲)。假設我們有以下兩大類:如何從B類中的類A定義一個對象
class A {...}
class B {...}
,我想使用一個對象從A到B.例如:
class B {
A ab;
[methods prototypes that include the object ab]
method_B (A ab); //for example
...
}
的問題是,我能做到這一點?思考面向對象編程是否有意義?
或者,我可以在main()中定義一個A的對象,之後我會從B調用一個包含A的對象作爲參數的方法?
我的問題是關於如何在不違反面向對象編程規則的情況下,將另一個類的對象用於另一個類(功能獨立!)。
謝謝你的幫助,
如果你已經有一個'A'的實例,爲什麼'method_B'將它作爲一個參數呢? –
他可能有興趣將本地實例與外部實例進行比較,爲什麼會出現這種問題? – Rub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