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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iPhone和iPad應用程序。我的iPhone捆綁標識符被批准,但一個iPad是拒絕,原因如下:iPhone和iPad中的軟件包標識符和應用程序名稱
- iPhone應用程序捆綁標識是例如:com.domainname.appname
- iPad應用程序包標識爲如:com.domainname.ipad.appname
他們拒絕說ipad這個詞不能成爲標識符的一部分。現在我的問題是,當用戶在他們的設備上安裝應用程序時,我想爲應用程序保留相同的名稱。
我的問題:
- 是否捆綁標識符有什麼用時上的iTunes用戶搜索存儲&當他們安裝應用程序時出現的名字嗎?
- 如果不是那麼這個名字來自哪裏?
- 如果是,那麼我應該怎麼做,如果我想我的iphone和ipad相同的應用程序名稱。
請不要再重新提交,除非我知道該怎麼辦。
問候, Shoeb
1.不需要。2.在包標識符中加入'iPad'可能會引發與某些Apple應用程序(內部和外部)的衝突,但通常應該是每個應用程序的唯一名稱。嘗試使用HD或Plus來代替iPad。 3.你不能讓兩個應用程序具有相同的包標識符,因爲那樣系統會認爲它們是等價的。 – CodaFi
簡單的解決方法是,不要在名稱或包中使用iPad這個詞。 Apple擁有該名稱的版權並且不能使用它。更改軟件包,如果您在應用程序名稱中使用iPad,也可以更改。它不會被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