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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使用小型外部定義的代碼列表的所有代碼創建FHIR值集時,該代碼列表更合適(並且實際上每個FHIR規範都是正確的) - 組合或內聯代碼系統?何時使用FHIR ValueSet中的內聯代碼系統
作爲一個實例,從以下代碼列表創建一個ValueSet:
http://www.datadictionary.nhs.uk/data_dictionary/attributes/e/end/ethnic_category_code_de.asp
會不會有優勢/使用這兩種方法的缺點是什麼?
謝謝。可以/你會使用同一個ValueSet中的代碼系統的內聯定義和其他系統的代碼組合嗎? 注意到ValueSet約束似乎不能阻止它:「值集合至少包含codeSystem,compose或expansion元素之一」。 –
當然。 FHIR本身在幾個地方執行此操作 - 從一個或兩個外部代碼系統獲取代碼,然後定義一些自己的代碼(通常在影響外部代碼系統添加所需代碼的可能性很小的情況下)。 –
謝謝。對不起,有些令人費解,但是 - 如果你正在創建一個由外部源代碼組成的ValueSet(比如上面的種族代碼URL),但是源代碼不會發布代碼系統URI,你會在FHIR中將它們表示爲ValueSet組成,但你自己創建一個系統URI?或者你會將它們表示爲內聯代碼系統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