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什麼是最佳實踐。在同一類的兩個實例中傳遞(另一個類)(讓我們稱之爲「主」)。所以,基本上在第一個構造函數中,我可以初始化外部實例(讓我們稱之爲「Shared」),然後在main()中處理這個類時將其設置爲特定值。在實例中傳遞另一個類
所以'共享',可能是一個整數,現在說999。
現在如果我創建主類'Primary'的另一個實例呢?最好的方式來訪問已被初始化的'Shared'的外部實例 - 因爲如果我沒有正確處理這個問題,'Primary'的構造函數在再次調用時會繼續並創建一個'Shared'實例,因此我失去了價值999 ..我可以想到一些凌亂的解決方案涉及動態指針,如果聲明(只),但我有一種感覺可能有一個更簡單,更乾淨的解決方案?
難以遵循......你能詳細說明一些代碼嗎? – fretje 2009-11-09 19:00:40
你的問題很混亂。類不會被初始化;實例。你能否修改你的問題來更精確地使用「類」和「實例」這些術語? – 2009-11-09 19:00:46
並儘量避免像「這個班級」這樣的詞彙。我無法分辨您是指外部班級還是班級的其他實例(無論他們是什麼)。 – 2009-11-09 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