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定義一個類:Java泛型類型參數隱藏
class Foo<I extends Bar & Comparable<I>> {
}
編譯器抱怨I
被I
隱藏。我想第二次I
出現在定義中隱藏在第一個範圍內,好像變量I
可以分配給兩種不同的類型。如何正確地做到這一點?
編輯:
這是一個內部類。完整的代碼可以是:
class Baz<I> {
class Foo<I extends Bar & Comparable<I>> {
}
}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我重新提名內I
到J
,我不知道該I
和J
實際上是同一類型。
爲我編譯 - 是否有在你的代碼中定義的其他類型的`I`? – 2011-12-14 22:30:50
同樣,對我沒有警告。第三個是 – n1r3 2011-12-14 22: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