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任何兩者之間的區別:「同步函數」和「函數內部的同步塊」之間是否存在任何功能差異?
public void synchronized func() {
}
和
public void func() {
synchronized(this) {
}
}
我在全功能func
是同步的第一種情況和第二種情況下只能理解函數的代碼的一部分同步。但它有所作爲嗎?我的意思是說明總是一個接一個地執行。如果線程在到達同步塊時無法獲取鎖,它將不會在同步塊之後啓動操作!
是否有任何功能差異,或者這只是一個很好的做法?
是否會強制函數上的任何擴展類的「同步」? –
@MichaelLaffargue:它真的這麼做嗎?是同步繼承? – Thilo
如果你在這裏問這個問題,你可以使用+1 ...... – Thil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