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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更高級別的問題。我有一個相當簡單的Web應用程序。應用程序中有三個獨立的「對象」。過濾器,授權和作業。每個作業必須有一個過濾器和授權才能運行。如何在Spring Web應用程序中實現共享功能?
現在,此應用程序的用戶可以創建這些對象中的任何一個,並且它們都鏈接到該特定用戶。然而,現在需求聲明他們希望實現共享。因此,用戶可以與其他用戶分享他們創建的項目。老實說,我只是不確定實施這樣一個功能的最佳方法,並希望有人能提供一些想法。
在DB中,每條記錄都有一個用戶列,用於標識創建它的用戶。我最初想到添加一個shareUser專欄,但那不會起作用,因爲每條記錄都可以與多個用戶共享。我只是不確定將這些聯繫在一起的最佳方式。我是否需要在DB中將全新表格鏈接到共享記錄?
任何想法,將不勝感激。謝謝。
謝謝,這是有道理的。 – cardician 2011-12-19 19: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