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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試圖在分支b_new
上的某個位置創建元素。不幸的是,它已經存在於分支b_old
,但是b_old
註定將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死亡。無論如何,當我嘗試創建元素時,我會收到以下消息:將鏈接元素從一個分支重新鏈接到另一個分支
正確的方法是合併或鏈接另一個分支的對象。
那麼這個連接應該如何完成?我不想合併它,因爲b_old
顯然是錯誤的,但我沒有權利將其刪除。我應該關注這個邪惡的孿生兄弟,否則會自動解決問題的解決方案b_ol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