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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
屬性在<input>
標籤上無效。爲什麼選擇這個?爲什麼不是<input>的有效屬性?
我知道alt
是爲了提供一種替代的內容,如果「主要」內容不可用,而且由於input
標籤是有實際輸入的東西替代文本不會是有用的,但時下alt
屬性主要用於可訪問性目的!如果不存在alt
或name
或placeholder
,則解釋元素性質的唯一屬性是type
。但是如果存在多個相同類型的輸入?
你有什麼事?
'alt'不是''在''標籤上無效。規範中的哪些地方可以看到這樣的聲明?它只對圖像類型有意義......你從哪裏得到「alt」僅用於10年(可訪問性)的想法?如果你關心10年,更自然的選擇是使用[WAI-ARIA](http://www.w3.org/WAI/intro/aria)。 – 2014-08-31 23:36:01
@RobW,在我沒看的時候無障礙地丟了一封信嗎? ;-)(a11y是通常的簡寫形式)。 – steveax 2014-09-01 03:29:05
引用的HTML5草稿聲明'alt'對'input'有效(儘管只有當它處於圖像狀態時),所以這個問題沒有意義。這顯然是基於對屬性的目的和功能的誤解。 – 2014-09-01 08: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