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ml中的模塊和類有什麼區別。OCaml中的模塊和類
從我的搜索,我發現這一點:
無論是對抽象和封裝提供機制, 亞型(通過省略對象的方法,而忽略在 模塊連接的視場),以及繼承(對象使用繼承;模塊使用 include)。但是,這兩個系統沒有可比性。一方面,對象具有優勢:對象是一級 值,而模塊不是 - 換句話說,模塊不支持 動態查找。另一方面,模塊有一個優點:模塊 可以包含類型定義,而對象不能。
首先,我不明白「模塊不支持動態查找」是什麼意思。從我的角度來看,抽象和多態意味着父指針可以引用一個子實例。這是「動態查找」嗎?如果不是,實際上動態查找的含義是什麼?
實際上,我們什麼時候選擇使用Module和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