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代碼:fiddleCSS類的第N個孩子選擇器
我不明白我在做什麼錯。我發現,在這條線:
<label>City<font color="red">*</font>: <input type="text" name="city" id="city" /></label><br/>
如果刪除:
</label><br/>
它,出於某種原因,工作。我不知道爲什麼。任何想法我做錯了什麼?謝謝
編輯:抱歉忘了提及什麼有效。我希望第一個和第二個提交按鈕的樣式不同。因此,對於第二個表單上的提交按鈕,我使用了第n個子選擇器,但出於某種原因,它沒有將正確的樣式更改應用於第2個提交按鈕。就像我說的,如果你出於某種原因刪除了上面的那部分,它就會起作用。
什麼工作.. ???? –
你可能想解釋*你正在嘗試做什麼*。 「不起作用」也不是對發生什麼問題的準確描述。 – Patrick
你想做什麼? – karthi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