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處理JavaScript的結構等方面遇到了一些麻煩。 我在PHP,ActionScript 3等語言中使用OOP技能是我認爲是平等的,但JS是缺乏這在我的學習中把我扔了很多。我應該如何看待構建我的JavaScript?
我對原型功能有一個模糊的理解,我在AS2中使用了一點 - 我相信這是我能夠得到的最接近的功能。目前,我正在鋪設類似我的代碼如下:
var slideshow =
{
property: value,
/**
* This is a method
*/
myMethod: function()
{
// do method things
}
};
// ------
slideshow.property ++;
slideshow.myMethod();
這一切工作正常,但它是無效我做的是這樣的能力:
var myslideshow1 = new Slideshow();
var myslideshow2 = new Slideshow();
myslideshow1.property = 10;
myslideshow2.property = 16;
- 我不是肯定如何去創建我創建的一個「對象」的兩個不同實例(在這種情況下,幻燈片)。
- 我找不到任何解釋原型功能的資源。
任何指針都是supoib。
這很酷 - 這樣,而不是給一個對象我的價值觀,我將它們給一個函數相反 - 這聽起來正確嗎? – Marty 2011-04-28 01:41:53
@marty,差不多。 '功能'是作爲一個班級,真的。 – 2011-04-28 01:44:38
天才 - 謝謝。 – Marty 2011-04-28 01: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