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情況。如何「撤消」合併在svn中設置的特定更改
1)獲取回購的本地副本。
2)撤銷我不想要的更改集(修訂版120)。 svn merge -c -120。
3)做我的工作修改文件。
4)現在我想「撤銷」我在(2)中所做的操作,而無需從(3)中撤消所有更改。這可能與svn?
順便說一下,我使用Subversion版本1.5.2,以防萬一。
我有以下情況。如何「撤消」合併在svn中設置的特定更改
1)獲取回購的本地副本。
2)撤銷我不想要的更改集(修訂版120)。 svn merge -c -120。
3)做我的工作修改文件。
4)現在我想「撤銷」我在(2)中所做的操作,而無需從(3)中撤消所有更改。這可能與svn?
順便說一下,我使用Subversion版本1.5.2,以防萬一。
您可以在(2)中創建的版本上調用svn merge -c -X
。如果(3)你的意思是你有未提交工作樹改變,你可以做這樣的事情:
svn diff >saved.diff
svn revert -R .
svn merge -c -X
patch -p0 <saved.diff
你可以svn merge -c 120
。這將完全撤銷svn merge -c -120
,在(2)中完成。
這就是我的想法。但事實並非如此。事實上,它似乎什麼都不做。 (順便說一句,我使用Subversion命令行客戶端,版本1.5.2,不知道這是否重要...) –
是的,我的意思是我的工作樹中沒有提交的變化。 –
不會saved.diff包含我想要的更改和步驟(2)的更改嗎?因此,我認爲這4條命令最終會讓我回到原來的位置。 –
你說得對,我還沒意識到你還沒有合併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