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Person
是基類。 Doctor
類延伸Person
。Java:Ref的類型或new()決定哪些方法可見
現在假設diagnose()
是屬於Doctor
類的方法。
Person p = New Person();
Doctor q = (Doctor)p;
q.diagnose();
爲什麼會拋出錯誤?
q
是種類Doctor
的對象編號。類的所有對象共享方法的相同副本,因此diagnose()
應可用於q
。
有沒有可用於p
不會在Doctor
可用的方法領域。 爲什麼java不會允許這個?
我知道這只是一個錯字,但您應該修復代碼中的問題。例如,你說「診斷」是一種方法,但它不像一個寫。 – BitNinja 2014-09-11 01:20:11
你的標題是無法理解的。 – EJP 2014-09-11 0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