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2 28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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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的第一個文檔是一個非規範的W3C文檔,旨在以可理解的方式將HTML5描述爲標記語言。第二個是WHATWG文件,聲稱是一個「生活標準」(一個矛盾),但主要是符合W3C HTML5文件,這是一個工作草案,這意味着它遠沒有接近官方(甚至不一定被認可由所有工作組成員提供),但意在導致創建「標準」(W3C推薦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後者says與WHATWG文檔相同。

在我看來,在W3C草案中,05 April 2011 draft中的數字從512增加到1024。大概這個非規範性文件在這方面沒有更新。

因此,即使在寬鬆的W3C意義上,也沒有標準,所以沒有正確的準確性標準。但顯然1024應該是下限。它應該被理解爲對作者的建議;瀏覽器實際上可能會採用更寬鬆的策略。

實際上,指定編碼的meta標記應出現在head零件的任何其他元素之前。即使您在<html><head>標籤上使用詳細標記,即使在512個字符的限制範圍內,您也無法完成此操作。如果您在HTML文檔的開頭有大量註釋,請將其刪除;有更好的文檔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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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Jukka K. Korpela。這是有道理的,我感謝你的意見。我問,因爲我想開始在我的html標籤中使用條件註釋,而不是使用它們鏈接到樣式表以實現瀏覽器樣式兼容性目的。我的問題是,我想要實現這個網站有一個html標籤充滿了開放圖形命名空間屬性等。再次感謝你。 – YertJ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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