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我的代碼分析得到CA2000錯誤問我退出範圍在退出我的方法範圍之前,我應該真的處理我的對象嗎?
釋放對象失去範圍在方法之前 「的MyMethod(GUID?)」,稱 System.IDisposable的前處置我的對象。在所有對 的引用之前,先刪除對象'person',這是超出範圍的。
我很驚訝這個規則的,因爲我覺得在離開作用域時的處置被自動運行。注意:A similar question已經被要求確認我的意見並不強制處理程序。
如果我不處理我的對象並且不在使用指令中使用它,會發生什麼情況?
你從哪裏得到該報價?從上下文來看,它似乎並不多;只需在'using'語句中包裝你的方法。 –
發佈您的代碼。只有使用'using'纔會調用dispose。 –
這取決於Person的定義。它實現IDisposable表明它應該在一個使用塊中。 – Kai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