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類,一個用於聯繫人,另一個用於組織。每個聯繫人都屬於一個組織,並且組織可以有多個聯繫人。OOP示例 - 如何避免使用幫助程序類
我想要一個創建聯繫人的函數,其中一個參數是組織名稱。如果組織名稱已經存在,則聯繫人將被分配給該現有組織。否則,將在現場爲聯繫人創建一個新組織。
由於這個函數創建一個聯繫人,也可能創建一個組織,我的第一個想法是爲它創建一個輔助類,因爲它似乎不屬於任何一個類。我被引導認爲助手類在OOP中是不好的做法,所以我正在尋找其他的建議。你如何在不使用輔助類的情況下實現這個功能?
你寫的代碼到目前爲止。 –
誰告訴你助手類在OOP中是不好的做法?如果事實函數不是對象,那麼OOP以 –
開頭。到目前爲止,代碼只是這兩個具有創建/刪除/更新對象功能的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