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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麼Flash仍然會提供聲明庫項目爲MovieClip,Graphic或Button?這只是爲了向後兼容,還是有沒有任何理由不使用MovieClip的一切? (當然,巴頓確實有一些附加的功能,但對於圖形沒有圖形具有任何優勢的MovieClip?)Flash:Movieclips,Graphics,Buttons
爲什麼Flash仍然會提供聲明庫項目爲MovieClip,Graphic或Button?這只是爲了向後兼容,還是有沒有任何理由不使用MovieClip的一切? (當然,巴頓確實有一些附加的功能,但對於圖形沒有圖形具有任何優勢的MovieClip?)Flash:Movieclips,Graphics,Buttons
這棵樹可能給你什麼你問的是一個好主意:
基本上,樹越遠,物體越輕。正如你所看到的,SimpleButton
將變得更輕,更適合於你只需要具有不同狀態的可點擊按鈕的功能的情況,而不是使用MovieClip
,它可以充當容器,有時間線等等。
這是一個很好的做法,試圖儘可能使用最原始的類型。例如,如果您不打算爲圖形制作時間軸動畫,請使用Sprite
。如果您不打算在圖形中添加其他任何東西,請使用Shape
,依此類推。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MovieClip
是您可以使用的最重的DisplayObjec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