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尋找確認/驗證我所做的事情是否遵循該模式,並且是最佳實踐,或者是有人以口頭形式濫用我提交的內容!做或不做。 MVVM中的價值轉換器
如果我在[insert control here]上執行Visibility綁定,我將它綁定到System.Windows.Visibility類型的屬性。然後根據業務邏輯將此值設置爲可見/摺疊。其中一個潛在的缺陷是,我的虛擬機屬性現在直接綁定到我可以看到被抽象爲值轉換器的類型。據說,我經常在MVVM的討論中讀到ValueConverters不應該被使用。
我可以得到一些反饋嗎?
謝謝!
SS
「如果您僅限於VM only方法,那麼您將違反DRY」 - ftw。謝謝! – 2011-06-14 15: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