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對於寫最佳實踐,但我也想知道爲什麼給定的是一個最佳實踐。我已經閱讀了一篇文章(我不幸忘記了),單例類最好是實例化的,而不是用靜態函數製作,並且使用範圍解析運算符(:)進行訪問。所以,如果我有一個包含我所有的工具來驗證類,簡稱:
class validate {
private function __construct(){}
public static function email($input){
return true;
}
}
有人告訴我,這被認爲是不好的做法(或至少對警告),因爲這樣的事情作爲垃圾收集器和維護。那麼對於「單例類作爲靜態方法」的批評所要做的是,我實例化一個類,我100%確定我只會實例化一次。對我來說,這似乎是在做「雙重工作」,因爲它已經準備就緒。我錯過了什麼?
關於此事的觀點是什麼?當然,這不是一個生死攸關的問題,但是,如果選項是有的話,也可以做正確的事情:)
[誰需要單身?](http://stackoverflow.com/a/4596323/208809) – Gordon 2012-01-08 11: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