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知道一段時間以來我一直在使用我的遊戲引擎和遊戲的設計。假設我們有一個Object類課程界面查詢
class Object
{
public:
const std::string& getName() { return m_name; }
private:
std::string m_name;
}
然後,我有一個名爲ObjectManager的類,它包含Object的一個實例。現在,我一直想知道是否應該在ObjectManager中保留該實例的私有屬性,並重復代碼以便它可以調用getName(),或者使Object公開,從而破壞封裝的概念。你們認爲哪種設計更好?
感謝您的幫助!
順便說一句,的getName返回類型爲void,你正在返回我的一個字符串 – billz
是的,錯誤的。我在我的手機上輸入了問題,顯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 Peter
我不一定認爲代表團是重複的。如果你要改變Object :: getName()的名字,它會立即暗示你還需要改變ObjectManager :: getName()的名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