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什麼是組織Maven項目的最佳方式。 比方說,我有這些項目 -根據項目類型創建許多Maven父級poms是否有意義?
- 項目A - Web應用程序,使用Spring MVC
- 項目B - UTIL LIBRARY1, 使用記錄,snakeyml
- 項目C - UTIL library2,使用記錄, snakeyml
- ProjectD - DAO庫,使用日誌記錄,使用Spring註釋
A依賴於D,D依賴於C. B不依賴於任何東西。
我用snakeyml,slf4j和log4j作爲依賴關係創建了一個parent-pom項目。我宣佈這個項目爲B,C和D poms的父項目。父pom還定義了編譯器的特定屬性。
我的理解是,當你將某些東西聲明爲父類時,Maven在poms中的繼承允許子項目繼承所有的依賴關係。如果這是正確的,我應該有多個家長嗎?比方說,就像parent-pom一樣,是否應該有一個parent-spring-pom,所有春季項目都會繼承?這是一個很好的做法,有很多不同的父母,只是爲了更好地組織依賴關係,但沒有合乎邏輯的項目層次結構?另外,我並沒有將父項目中的子項目聲明爲模塊,因爲其中有些是獨立的庫。我是否偏離Maven公約?
共享依賴聲明是一把雙刃劍。也許你今天的依賴關係是一樣的,但是當他們分歧時你明天會做什麼?我不是Maven專家,但我會說保持你的項目層次結構簡單,不要擔心重複的依賴聲明。 – dna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