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設計一個系統的關係數據庫,該系統存儲有關某些類型的產品,零售商和零售商的供應商的信息。數據庫設計 - 存儲等效
一些供應商的銷售同樣的產品 - 但是,他們沒有一個標準的鑑定,這意味着供應商A可能與ID 618261一種產品,就相當於給供應商B的產品的產品007162.
問題是,我不想爲不同的供應商多次存儲相同的產品。目前,我有以下表格:
等價
- supplier1_id
- supplier2_id
- supplier1_product_id
- supplier2_product_id
產品
- ID(生成)
- supplier_id
- supplier_product_id
這似乎是一個壞主意。不管什麼時候被插入到「產品」,
- 「等同」必須進行查詢以找到每一個等價
- 「產品」必須查詢發現,如果同類產品中已存儲
- 如果等同找不到,該產品可以插入
有沒有更聰明的方法來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