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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理論問題。 我有幾年PHP和Javascript經驗,試圖分支出其他語言,並將我的經驗與一些理論聯繫起來。編程範式初學者
一直在閱讀關於編程範例,如命令式,功能性,面向對象等等。在特定的程序中,是否有任何理由致力於一種範式或另一種範式?我可以想到將面向對象語句與功能語句混合在一起的原因,但是隨後你會讀到「屬於」範例的整個語言(例如Lisp和函數式編程)
有沒有理性或有利於承諾某種特定的範式,還是可以用有效的方式滾動?
面向對象是我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我確實發現自己不時放棄了一些功能性的東西。一個和我一起工作的人部分地重寫了我所做的一些事情(在我現在認爲是必要的風格中)並且讓我感到困惑,我只是不確定他想要做什麼。我仍然對此感到陌生,你會說這樣的混音風格是好的,壞的還是僅僅是如此糟糕? – user173361 2012-02-08 23:57:33
只要你不使用語言衝突的東西,風格混合就沒有問題了。您應該嘗試採用每個不衝突的範例的最佳子集。 – Oleksi 2012-02-08 23:59:36
這是偉人,感謝您的反饋。所有的讚賞和尊重。 – user173361 2012-02-09 0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