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正在閱讀關於JBOSS Drools手冊中的規則引擎[ref - 2.2.5。強而鬆的耦合]。下面是它的摘錄'如果你的規則都是強烈耦合的,那麼規則可能會有未來的不靈活性,更重要的是,規則引擎可能是過度殺傷性的(因爲邏輯是一個明確的規則鏈,並且可以被硬編碼[決策樹可能是有序的])。這並不是說強或弱的耦合本質上是不好的,但是在考慮規則引擎時以及如何捕獲規則時要記住這一點。 「鬆散」耦合的規則應該會導致一個系統,允許更改,刪除和添加規則,而不需要更改不相關的其他規則。正在使用規則引擎來實現規則鏈[複雜的業務邏輯]矯枉過正?
這是否意味着,規則引擎不適合執行復雜業務邏輯[緊密耦合的規則或規則鏈]的選項。
在我目前的項目中,我們有規則鏈,即1規則的結果決定另一個規則的結果等等。該應用程序有許多內部變量來鏈接規則。我認爲規則引擎可以幫助處理具有聲明性規則和動態業務邏輯的額外優勢的複雜性。
討論在這方面會有所幫助......
我同意。就像谷歌阻止互聯網發展一樣,決策表減緩了規則引擎的發展 – 2011-07-01 22: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