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5 53 views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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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包命名約定的存在主要是爲了避免命名衝突(帶有一些積極的副作用)。

所以,如果你控制了DNS名稱companyname.co.ilcompanyname.com,那麼安全的辦法是使用il.co.companyname。 Othrewise你的名字可能與擁有companyname.com的人衝突。

如果其他所有者是不可能產生的軟件(或生產軟件,是不可能在同一領域爲你所用),你可以冒險使用com.companyname,但是這給我們帶來另一個副作用:

人假設引用包的域部分通常會導致生產者主頁。因此,如果您將其稱爲com.companynamecompanyname.com實際上並不指向您的主頁,那麼可能會造成混淆。

我的建議:使用il.co.company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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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你的口味。用戶不注意你的包名稱。這裏唯一重要的是你的代碼。如果你的公司可以用這種方式命名包,那麼一切都是正確的,你可以使用這樣的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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