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正在開發一款iPhone應用程序,要求用戶接受使用條款/免責聲明。如果用戶不接受免責聲明,我希望該應用關閉。在拒絕免責聲明後以編程方式退出iPhone應用程序
這是我的理解,退出(0); (如Proper way to exit iPhone application?所討論的),並且人機界面準則指出應用程序應該關閉的唯一時間是通過用戶干預。
- 如果用戶爲免責聲明按下「拒絕」按鈕,停止我的應用程序的功能的最佳做法是什麼?
- 應該退出(0);被調用,還是有更優雅的方式來關閉應用程序?我不一定擔心從應用程序中刪除應用程序 - 我只是想讓應用程序將用戶踢回主屏幕。
- 用戶是否按下「拒絕」按鈕構成用戶干預,符合人機界面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