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發有兩個主要的「零件」給它的應用程序...什麼是組織Spring 3 Web應用程序及其組件的理想方式?
- 面向公衆的網站
- 用於移動應用的基於REST的API。
我正在使用Spring Tool Suite作爲IDE開發Spring 3應用程序。起初我認爲這個API將和公共網站一樣是同一個項目的一部分。但後來我嘗試將基本身份驗證與基於表單的身份驗證混合使用,因爲公共網站的事情開始讓Spring Security感到困惑。
所以我認爲最好將API開發爲一個單獨的項目,並在API和網站項目之間共享我的域對象,服務和DAO。我的問題現在是:
- 這是一個愚蠢的想法?
- 應該使用共享域對象,服務等創建一個'核心'項目?
- 我應該使用Maven並添加'core'項目作爲API和網站項目的依賴項嗎?
- 有沒有更好的方法來做到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