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關於如何組織是在一個HTTP請求發送的查詢參數的規範,我想出了以下內容:請求大小VS服務器負載
所有參數與實體前綴,以他們屬於一個例子「ab」,它被讀作「實體a的b」,這樣每個參數將被清楚地映射到相應的實體,但是如果存在共享查詢參數的兩個不同實體呢?以避免重複和請求大小我想出了以下微格式。要有一個名爲shared
的請求範圍實體,shared
的每個屬性將表示在實體間共享的屬性,例如,
POST /app/my/resource HTTP/1.1
a.p = v
b.p = v
c.p = v
d.p = v
這清楚地表明財產p
是其中a,b,c
共享和d
所以這可能是因爲
POST /app/my/resource HTTP/1.1
shared.p = a:b:c:d%v
現在發送,請求比較小,我是有點更DRY,但是這給服務器增加了額外的負擔,因爲它必須解析字符串才能處理這些值。
也許在我的例子中,差異是微不足道的,我可以選擇,但我想知道你對它有什麼看法,你喜歡什麼,也許請求的大小無關緊要,或者可能是當長度很短時,解析字符串並不是什麼大問題,但是當我們擴大請求和字符串的大小時會發生什麼,哪一個更好,什麼是折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