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HTML和React中使用時詢問有關事件處理程序的問題。HTML事件處理程序與React事件處理程序
在這本書中的Javascript和jQuery由喬恩·達克特寫的,作者提到,使用HTML事件處理程序的屬性被認爲是不好的做法 比如像下面這樣:
<button onClick="hide()">click me</button>
但最近我開始學習反應和組件的定義時,也有用作屬性事件處理的例子很多,似乎普遍這樣做,不這樣做讓批評,
<button onClick={doSomething}>
xxxyyyzzz
</button>
有什麼理由這個?是因爲這是綁定React?中的事件處理程序的唯一方法,從我看到它的方式來看React基本上是通過HTML構建組件元素,但使用事件處理程序屬性爲它分配事件,因此爲什麼是React帶回被認爲是不好實踐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