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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根據構建的類型(設備/模擬器或調試/版本)設置我的應用程序的版本號,以便我可以篩選從開發人員報告的崩潰,從我在實際構建中看到的崩潰構建野生。根據構建類型設置Info.plist版本號的自定義命令的類型是否正確?
我正在通過使用後構建自定義命令執行此操作,該命令具有在應用程序包簽名後修改plist文件的問題,導致我無法將應用程序部署到實際設備。
看起來好像如果我將它作爲構建步驟來代替,它會避免這個問題,但是我擔心它可能會與我認爲在那裏發生的plist合併步驟發生衝突。
有沒有正確的方法來做到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