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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caniuse,以下限制適用於IE9 & IE10爲rem
單元:IE9&IE10 REM單元
IE 9 & IE 10中的字體速記屬性使用時不支持REM單元(整個聲明被忽略)或在僞元素上使用。
關於font
速記首先告誡似乎是正確的,但測試下面的代碼片段之後,第二個警告似乎是一個非問題與::after
內容font-size
在21px
正在呈現。
<html>
<head>
<style>
html {font-size: 14px;}
p {font-size: 1rem;}
p::after{content: '::after'; font-size: 1.5rem;}
</style>
</head>
<body>
<p>hello</p>
</body>
</html>
這似乎是IE9和IE10的情況。有沒有人知道這個警告,以及在僞元素中使用rem
單元是否需要實際的預防措施?
雖然此鏈接可能回答問題,但最好在此處包含答案的基本部分,並提供供參考的鏈接。如果鏈接頁面更改,則僅鏈接答案可能會失效。 - [來自評論](/ review/low-quality-posts/17531656) –
感謝您的反饋布蘭登,一個適當的報價和其狀態的快速總結已包括在內。 – damanpty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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