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組合框,選中後,將在3個文本框中顯示文本。自定義數據類型(結構)vs數組
組合框項目是50個州,文本框顯示州法規信息。現在,我正在使用多維數組來保存每個狀態的數據(數組中的每個項目都包含狀態,項目1,項目2,項目3)。
我的問題是:創建一個包含3個項目的狀態數據類型會更好還是更緊湊,實際上如果這是一種有效的方法?我不喜歡這個陣列,只是我現在知道該怎麼做。
大多數情況下,3種數據類型都會重複使用。
例如,其中一個是州所使用的時區,因此只有6種可能的選項。
我沒有在我面前的代碼或我會發布它,只是我正在考慮的東西。
在這種情況下的自定義數據類型定義了要走的路。 – TheBo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