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使用一個類,說baseClass,從中我派生另一個類derivedClass。我有一個問題定義,除了別人之外說:繼承 - C++
i)成員 - 對象初始化程序應該用於初始化數據成員,說var1,在基類中聲明。
ii)i)在基類構造函數內完成。它說,這隻能通過派生類的構造函數來調用。
iii)基類是一個抽象類,其對象不能被創建。但是,我有第三類,其中,我使用:
baseClass *baseObjects[5];
編譯器不報告錯誤。
我不明白,我)和ii)的真正意思。用簡單的話來解釋會很好。另外,對iii)的任何幫助都是值得歡迎的。
也許你需要一本C++書籍或一個類?因爲'super'不是C++關鍵字,所以這是一個Java事物。 –
Err。我的意思是與super()相關的東西。即使用派生的構造函數,它也將適當的值傳遞給基類構造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