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數參數的名稱是否應反映使用它們的函數的上下文? 爲了讓在Python的一個具體的例子,(從this教科書截取):Python中函數參數的命名約定
def create_radio_button(rb_name, rb_value):
VS
def create_radio_button(name, value):
的Python style guide建議使用下劃線,以避免衝突的關鍵字,但沒有提到使用前綴在論據中。在Bob Clean Code中,Bob Martin建議選擇可發音的變量名稱並避免編碼,這可能與前綴rb_
相關。但是,他通過聲明變量名稱應該是可搜索的。我的主要目標是提高代碼的清晰度,所以我很樂意聽到人們最容易找到的東西。
將問題遷移到程序員.S? – Ne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