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9 116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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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的應用程序剛剛因元數據而被拒絕,他們明確指出應用程序名稱爲問題。該應用僅適用於iPad,因此被命名爲 - '我的遊戲 - iPad'除iPad之外的iPad似乎是問題所在。Itunes Connect - 元數據被拒絕

的指導方針是:

換句話說,是否出現在應用程序本身和/或營銷材料,可以使用這個詞iPhone作爲一個描述符,而不是作爲產品名稱的一部分。

例如,以下是可以接受的: GreatApp - 與標語 「爲iPhone」 GreatApp - 與標語 「iPhone版」 GreatApp - 與標語 「iPhone版」 GreatApp - 與標語「iPhone 4爲Verizon無線「

我的問題是術語標語,沒有獨立的地方輸入標語,所以這意味着它應該是應用程序標題的一部分?所以我的應用程序標題應該更改爲「我的遊戲 - iPad版」或「我的遊戲 - iPa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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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涉及App Store策略,因此我正在投票結束此問題。 – 2017-04-26 0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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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票結束這個問題作爲題外話,因爲它不是直接關於編程或編碼。 – Pang 2017-04-28 03:33:06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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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審查指南的relevant section (section 3)。雖然它沒有明確提到你的問題,但似乎暗示蘋果對於在應用營銷材料中使用其產品名稱的具體偏好。

是的,你的標籤行應該放在標題中。不,你不應該說「用於iPad」。這是一個糟糕的標籤行,而App Store在爲相應設備過濾結果方面做得很好。 iPhone用戶甚至不會在搜索結果中看到您的應用。如果你喜歡做冗餘陳述,請在營銷中說「for 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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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將應用程序的名稱更改爲「我的遊戲 - iPad版」,「我的iPad遊戲」或「我的遊戲 - iPad版」。

他們應該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