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OS/Objective-C中,我想知道以2種不同的方式調用某些類常量的區別。iOS - 調用[UIColor redColor]與UIColor.redColor
基本上,[UIColor redColor]
和UIColor.redColor
有什麼區別?我發現幾乎所有的教程都用括號來寫,但是從我的測試來看,沒有任何差別。這適用於許多其他類似的情況,如:
NSNotificationCenter.defaultCenter
,Object.class
等。有沒有任何理由使用括號或我可以保持標準和使用點(。)?
另外,你會如何定義一個類變量?如果我有一個名爲BestClass
的類,我怎樣才能創建一個變量,例如BestClass.coolColor
,它將返回一個UIColor(與調用UIColor.redColor
返回UIColor對象的方法相同)?
可能重複的[這是什麼點語法和方括號語法之間的差異?](HTTP:/ /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7423853/whats-the-difference-between-dot-syntax-and-square-bra cket語法) – 2014-09-04 1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