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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設置一個變量爲一個命令是這樣的:以exec猛砸組變量
MY_VARIABLE=my_value ./my_script.sh
可以交給另一個這樣的腳本:
exec ./my_script.sh
但是,當我嘗試做既像這樣:
exec MY_VARIABLE=my_value ./my_script.sh
我得到一個錯誤:
exec: MY_VARIABLE=my_value: not found
這是爲什麼?
有沒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關於「EXEC ENV」的好處是,你可以使用它可能會或可能不會設置shell變量的變量。例如,如果我有一個腳本爲一個任意命令做了一些設置,我可以用'exec env「$ @」'結束它,無論「$ @」是否設置變量,它都會起作用。要使用這個解決方案,我必須解析並分解「$ @」中的參數。 – K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