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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從trunk到我的分支合併的問題。將trunc合併到分支並再次合併
我創建從主幹的工作副本分支BU創建的分支領域一個新的目錄(@ 4797)和WC的內容複製到它(@ 4798)
現在,我已經完成我的修復程序(@ 4832)我想在重新整合之前將幹線(@ 4836)中的所有更改傳入我的分支。
的問題是,SVN嘗試從發展的頭
svn merge .../trunk/app .
--- Merging r2487 through r4837 into '.'
隨後合併,從分支合併回主幹,顛覆不承認分支與行李箱等等--reintegrate
能有什麼關係不適用。
我使用SVN 1.6
有沒有辦法來排序了這一點?我是否必須迴歸舊的合併風格?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