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使用未定義的屬性。在html中使用undefinded屬性是否標準
例
<ul>
<li id="goFirst" url="abcd.jsp">menu1</li>
<li id="goSecond" url="abcd2.jsp">menu2</li>
</ul>
通過使用屬性( 「URL」),I的jQuery可以很容易地訪問屬性。 jQuery中
使用
var url = $("#goFirst").attr(url);
location.href="url";
但是,我不知道這是否是用正確的方式或不規範的方式。
對不起,我的英文。謝謝
也http://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8225918/is-using-custom-attributes-valid和我想其他問題也是如此。 – Jon
對不起,我嘗試用我卑微的英語技能搜索,但失敗了... T_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