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HTML 5.1 spec ::十進制數字字符引用:不允許使用十進制數字字符引用:禁止或文本?
的符號必須跟一個「#」(U + 0023)字符,接着 由一個或多個ASCII數字,代表一個鹼十整數 對應於根據 定義在以下允許的Unicode代碼點。數字後面必須跟一個「;」 (U + 003B) 字符。
及以下:
上述數字字符引用形式被允許 參考比U + 0000,U + 000D, 永久未定義Unicode字符(noncharacters)以外的任何Unicode代碼點,代理 (U + D800-U + DFFF),並控制空格字符以外的字符。
我很困惑。這是否意味着(粗體文字)是不能引用(如U + 000或U + 00D)字符禁止或只是視爲文本,不作爲參考?
TL; DR我應該在無法引用的實體上拋出驗證錯誤,如
或將它們當作文本對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