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我有3個分支:master
,release
和myfeature
。是否可以創建從myfeature
到master
和release
的2個拉取請求而不創建另一個分支?來自同一分支的多個請求
爲什麼我想要這個?
說師父是最新的,發佈是一年前。當一個bug被修復時,一個PR會被釋放,現在這個修復也需要進入master,一個櫻桃選擇是完美的,但是據我所知,這需要一個新的分支。我只是希望有可能使用相同的原始修復分支合併到兩者中(只要主服務器仍然兼容)。
假設我有3個分支:master
,release
和myfeature
。是否可以創建從myfeature
到master
和release
的2個拉取請求而不創建另一個分支?來自同一分支的多個請求
爲什麼我想要這個?
說師父是最新的,發佈是一年前。當一個bug被修復時,一個PR會被釋放,現在這個修復也需要進入master,一個櫻桃選擇是完美的,但是據我所知,這需要一個新的分支。我只是希望有可能使用相同的原始修復分支合併到兩者中(只要主服務器仍然兼容)。
你可能想多想想你的分支,爲什麼你有他們。
沒有什麼可以阻止您在分支機構之間創建請求。我假設您正在創建拉取請求,以便您可以進行關於這些更改的對話。我想我的問題是「這兩種情況下的談話會有什麼不同?」
感覺,對我來說,就像你可能想用公關來好好聊聊,你從合併到myfeature
變化master
,但一旦談話發生合併從master
到release
並不需要發生。 ..它只是一個合併。
我想知道您是否應該使用標籤而不是分支來代替release
。您可能還需要檢查出以下的一些資源來定義你打算如何使用git來管理這樣的事情:
GitHub's docs on Pull Requests
可能,主人會從發佈分支發展而來,迫使你爲他們兩人提供不同的實現/修復。 因此櫻桃採摘是在這裏進行的最廣泛推薦的方式。
如果不是因爲是你的情況,
混帳流將解決這個問題。我的功能缺陷解決分支應該從發佈版本分支出來,在修復版本中合併回來,主版本應該被合併回主版本中,從而解決最終的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