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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使用Context :: Scope?在實際執行某些操作時,我是在方法/函數範圍內進行分配還是可以在Context對象旁邊有全局副本?文件不是很清楚。 我想做一個全局的應用程序類,並保留所有持久性的東西,不知道我是否可以把上下文範圍放在那裏。如何正確使用Context :: Scope?
如何正確使用Context :: Scope?在實際執行某些操作時,我是在方法/函數範圍內進行分配還是可以在Context對象旁邊有全局副本?文件不是很清楚。 我想做一個全局的應用程序類,並保留所有持久性的東西,不知道我是否可以把上下文範圍放在那裏。如何正確使用Context :: Scope?
Context::Scope
必須分配在呼叫鏈之外的呼叫堆棧中。你想要做的是使用Persistent<Context>
來全局存儲你的Context
對象,然後當你輸入一個JavaScript調用棧時創建一個Context::Scope
。所有V8的示波器對象(HandleScope
,Isolate::Scope
等)都是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