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實例化一個給定的類有以下兩個構造函數:模糊的錯誤 - 可變參數和參數與同類型
public Foo(File jarFile, String... args)
public Foo(File jarFile, String className, String... args)
我所說的第一個構造函數是這樣的:
Foo foo = new Foo(jarFile, "arg-val-1", "arg-val-2");
這給出了一個編譯器錯誤「對PactProgram的引用不明確」,這是有道理的。
有沒有辦法強制使用其中一個構造函數?我無法更改界面。
調用這兩個構造函數對我來說都沒問題。只傳遞jar文件可以正常工作,但我需要傳遞參數。
我在Ubuntu上運行Oracle Java 1.6.0_38。
謝謝 - 這個固定它! 我喜歡zibi的解釋:「可變參數等同於數組......」 – 2013-04-09 09:04:11